买预付卡先看备案
2014年10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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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6日讯(记者 刘雅菲) 16日上午,济南市商务局局长史同伟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12345热线接听了市民来电。针对近年来频发的商业预付卡纠纷,商务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济南市共有29家企业备案了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为。
  预付卡作为代替现金的金融工具,目前普遍应用于各个行业,不少市民手中都有一些单位发行的预付卡。据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预付卡在便利支付、锁定目标客户、拉动消费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也存在违反财务纪律、公款消费、收卡受贿等问题。此外,一些单位销售预付卡后不按照约定提供服务,也让很多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
  上述负责人介绍,正是因为预付卡存在着种种问题,按照国务院要求,商务部于2012年底制定出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对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进行监管。根据《管理办法》,商务部门只对以上三个行业法人企业(不包括跨法人的)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为进行备案管理。管理的内容重点是监管企业落实“实名购卡制”、“非现金购卡制”、“限额购卡制”三项制度,并不涉及消费纠纷处理条款。因此,根据规定,商务部门接受对备案企业发卡不规范(实名购卡、非现金购卡、限额发行)的投诉处理。
  据了解,截止到目前,济南市备案企业已经达到29家。企业名单可以在济南市商务局门户网站查询。对这些企业发卡的不规范行为,市民也可以拨打商务局投诉、举报电话。同时,上述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因对经营者的服务不满意、门店不存在等要求退卡的消费纠纷的处理,《管理办法》未做规定,因此建议消费维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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