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租金标准出炉,每平米最低6.5元/月
2014年10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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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6日讯(记者 李凝) 据烟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烟政办发〔2014〕1号)规定,烟台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制定了芝罘区、莱山区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
  今年,烟台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三房合一、租补分离”机制,实行统一的保障性住房新制度,这既是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让中低收入家庭充分享受改革红利的惠民政策。
  为合理确定芝罘区、莱山区首次推出的11处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详见表格),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在历经半年多调研的基础上,参照保障性住房同类地段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水平,充分考虑承租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和政府补贴标准,兼顾保障性住房与普通商品住房在室内装修和设施配置存在的差异,拟定了芝罘区、莱山区11个小区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标准最低为每个月6.50元/平方米,最高为每个月15.50元/平方米。
  11处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一览表
小区名称 地址 租金标准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蓁山屯 芝罘蓁山路 15.50
祥和小区 芝罘幸福9村福泰路
中正山庄 芝罘蓁山路2号
珠玑小区 芝罘明珠路东 15.00
通世新城 芝罘通世路 13.50
锦绣新城 芝罘锦绣街、锦绣北街 13.00
海悦花园 芝罘岛大疃 12.00
锦绣好家1 莱山大郝家 11.00
锦绣好家2 莱山凤凰南路1808号
锦绣四期 芝罘锦绣街194号
锦绣新天地 芝罘套口魁文路508号 7.00
锦绣家园 莱山董家庄—石家疃 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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