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名民工讨回拖欠8年工钱
2014年10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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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6日讯(记者 陈乃彰 通讯员 马雪涛 许胜男) “感谢法官,感谢法院为我们要回了工钱!”刚刚领到工资的毕某不断向法官表示感谢。近日,毕某作为17位农民工的代表专程从文登赶到高区法院田村法庭,当庭领取了被告王某拖欠8年的工资,共计6050元。
  2006年7月,毕某等17名原告与7名案外人经介绍为被告建设貂场一座,貂场开工建设至结束历时21天,合计工资24780元。工程结束结款时,被告王某提出因貂场建设经济紧张要拖延时日结款,原告也以宽容之心同意。2006年春节前后,原告多次到被告家中催讨,讨得工资17000元,家庭困难的7人优先足额领到了工资,余款被告至今未支付。无奈之下,原告诉至高区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工资并付利息。
  高区法院田村法庭高法官在收到案件后,希望尽快帮助农民工拿回血汗钱。为此,高法官多次联系被告,最终,被告王某主动将拖欠的工资交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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