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墙里的法律援助
2014年11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郓城11月3日讯(记者 陈晨 通讯员 段振伟) 3日,记者从郓城县公证处获悉,为给监狱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援助,郓城县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监狱办理公证程序。
  据了解,李某于2013年12月因非法经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正在山东郓州监狱服刑。李某于2013年10月和日照某客运公司签订了一份承包经营合同,负责日照至温州的长途客运,现合同到期,客运公司需要续签合同。李某家人因没有李某的授权委托,无法和日照某客运公司续签承包经营合同。李某得知此事后焦急万分,可是高墙内的他却无能为力。于是李某的妻子王某带着相关证明材料来到了郓城县公证处。
  郓城县公证处根据王某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山东郓州监狱取得了联系,并指派二名公证员前往山东郓州监狱为李某办理了委托书公证。考虑到李某正在服刑,公证处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减免了相关费用。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