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高低压区收费属热企自主行为
2014年11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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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7日讯(记者 朱文朋) 17日,本报刊登了莱山区暖山国际小区同一单元楼分高压区和低压区统计供暖比例的报道(详见本报17日C04版)。导致2号楼1单元18楼的住户韦女士因为处在高压区,供暖比例不足50%,多交了两成热损费。
  为什么同一单元分成两部分统计供暖比例。对此,莱山区市政公用事业处的工作人员说,现在烟台市的高层住宅小区越来越多,所有楼层共用一套系统很容易因为压力出问题,所以分两套供暖系统,分开统计供暖比例而收费属热企自主行为。“也就是说高压区和低压区属于两套系统,所以一般都会分开统计供暖比例,这样也就产生了韦女士的情况。” 
  该工作人员称,如果同一单元高压区达不到供暖比例,低压区达到供暖比例,只有低压区可以进行供暖,高压区只能协议供暖,这也就意味着多交热损费才能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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