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工资法院帮忙追讨
2014年11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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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7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陈兆甫 王阳) 老牌企业濒临倒闭,资不抵债,53名职工被拖欠工资。2013年,职工提请劳动仲裁成功。但企业未能按期支付工资。职工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日前,黄岛区法院成功为53名职工讨回工资款近90万。
  青岛某股份有限公司原是黄岛区一家颇有影响的老牌机械企业,近几年,该公司由于资金短缺,产能过剩,经营越来越困难,企业濒临倒闭,不仅经常拖欠职工工资,甚至连社会保险都未能按规定投缴。为此,有职工提出劳动仲裁。2013年4月15日,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该企业应当在当年10月30日前支付工人全部工资。然而该企业并未按期支付工资。无奈之下,职工陆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拖欠职工工资等涉民生类案件,黄岛区法院十分重视,专门开通绿色通道,优先为53名职工立案执行。在随后的走访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这家老牌企业的声誉早已不复存在,工厂破败,包括厂房、土地、生产设备等在内的大部分资产已被金融部门抵押,公司负债1000多万元,完全处于资不抵债状态。但执行法官并未因此放弃,通过长期跟踪执行,掌握了不少信息。经过法院的不懈努力,该公司终于将转让土地30年的预付款优先交付到法院,用于支付职工工资。
  日前,黄岛区法院执行局将到位的近90万元案款向53名职工进行了集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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