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朋友钥匙小伙入室盗窃获刑
2014年11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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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7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魏培培 石玉娇)  游玩归来发现家中被盗,调取小区监控,发现竟是熟人作案。近日,东港区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小庄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2014年5月,22岁的小赵和闺蜜小李相约外出游玩,小李的同学小庄自告奋勇担当“护花使者”,租车载着两人自驾一日游。三人在农家乐吃过晚饭后,小庄开车将小赵、小李送回了两人合租的住处。回到家后,小庄发现车座上有一把钥匙,心想一定是小赵或小李落下的,因自己手头正好有点拮据,他便生出了谋取不义之财的想法。
  小庄当即给小赵和小李打了电话,正好两人此时都不在家。于是小庄便开车直接来到两人的住处,拿钥匙打开房门,入室盗窃笔记本电脑一台、现金1900元。小赵、小李回到住处后发现被盗,便立即报了警。经查看小区监控,两人大吃一惊:作案人竟是白天刚刚一同游玩的“熟人”小庄。第二天,被告人小庄即被抓捕归案,所有物品均被追回。
  东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入他人住宅秘密窃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盗笔记本电脑已发还被害人,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今年8月,被告人小庄因犯盗窃罪被东港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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