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批30名优抚对象住进医院轮养
2014年11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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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1月17日讯(记者 胡阳 通讯员 张伟 马楠) 近日,泰安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开展抚恤定补优抚对象轮流休养工作的通知》,休养对象为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退役人员。首批共30个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将住进优抚医院,此次修养为期40天左右。据了解,全市往后每年都会有200个名额分6次进行轮养。
  据了解,此次30个优抚对象中,分别为泰山区3人,岱岳区4人,新泰市5人,肥城市5人,宁阳县5人,东平县5人,泰安高新区2人,泰山景区1人。他们会在市优抚医院轮养40天,休养期间能享受到多方面悉心照顾,包括由专业厨师合理搭配膳食,确保吃得营养、健康和安全。居住条件上也加以改善,由优抚医院及时检查维护门窗、空调、暖气、衣柜等,保证硬件良好运行。将组织优抚对象观看文艺节目,并开展棋、牌等娱乐活动丰富休养人员的文化生活。入院后每一位休养人员将进行全面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为他们讲解医疗保健方面的知识。
  家住邱家店镇西颜张村73岁老人范仁山,成为首批优抚对象中的一员,他1959年入伍参军,1968年退伍,后被确定为因公7级残疾军人。得知泰安有优抚对象轮养政策,就报名参加了。“有专门的医生照顾和指导生活,在这里住得放心。”范仁山说。
  泰山区民政局优抚科张伟说:“泰山区具备优抚对象轮养条件的有900多人,这次区里有3个名额,这些优抚对象经过审核后,会有专门人员负责接送,往后轮养时间也会适当增长。”
  据了解,全市往后每年都会有200个名额,分6次开展轮养活动,每次时间增加到50天。如果符合条件并有意愿参加,可以到乡镇民政部门进行登记,下次开展活动时就会通知本人,最后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由乡镇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组织统一接送到相应地方进行疗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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