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给员工只发提成不发工资
劳动仲裁:此做法不合法,应按相关规定按月发工资
2014年11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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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1月17日讯(记者 刘云菲) 李某在一家公司负责销售,没想老板好不容易给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但是老板以公司经营效益不好为由,只发提成不发工资。在他工作了半年后,老板直接辞退了李某,没给一分钱。经过劳动仲裁认定,公司做法不合法,公司应付给李某共计三万多元的工资加补贴。市劳动仲裁工作人员表示,签了劳动合同只发提成不发工资不合法,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的月工资数额,发给劳动者。
  李某说,他与2013年2月到公司工作,直到当年6月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期间只发了三个月的工资。签订劳动合同以后,他工作积极性很高,努力工作。可是老板还是不断拖欠工资,并且只给提成不给工资。更让他没想到的是,本来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只工作了半年,老板就以公司经营不善,将他和几位同事辞退了。大家找到老板,老板以各种理由为借口,都不给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辞退我们时,没补发一分钱,也没给一分钱的经济补偿。”
  劳动仲裁部门根据申请人和被申请提供的证据,依据事实查明,公司与李某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且公司依据自己制定的薪酬规定,以李某没有完成当月的销售任务为由,只发给他相应的提成,没有发放当月的考核工资。劳动仲裁部门认为,在李某进入到公司开始工作时,李某为公司提供了劳动,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实际工作时间的工资;公司只发给李某提成不发放工资的做法错误,应当按照公司规定和行业制度规定的月工资数额,发放给李某。最终,公司应付给李某共计三万多元的工资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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