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纪委通报8起违纪案例
主要涉及征地拆迁、扶贫救济、惠农补贴、低保医保等问题三人被开除党籍并获刑,六人获党内处分
2015年05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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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浩 段婷婷
  13日,中共潍坊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公布了8起近期查处的基层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及顶风违纪搞“四风”的问题。通报的案例主要涉及征地拆迁、扶贫救济、惠农补贴、低保医保等问题。

王保义、王钦利、周法义三人被开除党籍并获刑
  昌乐县宝都街道南流泉村原党支部书记王保义非法占有拆迁补偿款问题。王保义在协助街道办事处拆迁期间,非法将上级拨付的补偿款76114.40元据为已有。
  2015年2月,昌乐县纪委给予王保义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高密市柏城镇店子村原村主任王钦利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王钦利在协助镇政府招商征地期间,虚报征地亩数,骗取征地补偿款39000元据为己有。
  2015年2月,高密市纪委给予王钦利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坊子区黄旗堡街道东楼村原党支部书记周法义侵吞国家扶持资金问题。周法义在协助街道办事处从事国家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工作期间,隐瞒收入不入账,非法占有扶持资金39000元。
  2015年1月,黄旗堡街道党工委给予周法义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何汉利、刘中勇、单保芳、王德山、徐绍明、陈松孝六人获党内处分
  临朐县寺头镇大崮东村违规收费、挪用救助资金、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大崮东村违规收取村民宅基地规划费、砂资源费80630元;先后将66950.53元低保救助金和冬令春荒救助款挪作他用;违规发放过节福利价值3000余元。
  2014年9月,临朐县纪委给予原党支部书记何汉利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寺头镇经管站工作人员刘中勇对截留挪用低保救助金和冬令春荒救助款问题,监管不到位,寺头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潍坊高新区新钢街道东黄门庄社区居委会主任单保芳违规发放补偿款问题。单保芳将集体所有的水井租赁给他人,私自领取租赁费,在未经社区“两委”研究的情况下,擅自将租赁费补偿给被水井和输水管道占地的村民。2015年3月,新钢街道党委给予单保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安丘市新安街道上埠村违规收取电力线路改造费问题。上埠村于家官庄自然村在实施农村电力线路改造时,违反国家有关政策,向村民收取线路改造费,共计11.92万元。
  2015年1月,新安街道党工委给予上埠村党支部委员、于家官庄自然村村务负责人王德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诸城市贾悦镇马庄卫生院违规套取新农合资金问题。马庄卫生院利用参合人员信息,开具虚假住院发票11358.65元,套取新农合资金9625.45元,抵顶部分病人未缴纳的诊疗费。
  2015年1月,贾悦镇党委给予马庄卫生院院长徐绍明党内警告处分。
  昌邑市围子街道前陈村违规支出招待费问题。前陈村将村集体收入和某公司赞助款共计25001元,违规用于村内招待费开支。2014年12月,围子街道党工委给予前陈村党支部书记陈松孝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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