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立案门槛鼓励股民“站出来”
2015年07月0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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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涛
由于未披露关联关系,上海家化在被证监会罚款30万元后,又遭5位股民索赔43万多元。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已受理此案。(7月5日央广网)
经验表明,股民诉讼是股民利益的重要保证。我国有数据显示,“从2003年截止到目前,90多家上市公司被起诉,为股民索赔到的金额达15亿元。”只不过,相对于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而言,国内诉讼案例凤毛麟角。
目前,股民提起诉讼还存在几个难点,一是要想立案,必须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公告,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股民自身认为上市公司违规并不能获得立案;二是股民就算起诉成功,也只能获得自身的实际损失,对“幕后黑手”的惩戒作用极为有限;三是股民比较分散,诉讼成本比较高。
所以,要让更多的股民“站出来”,理应降低立案的门槛,只要有上市公司违规的证据就应当立案。同时,增加惩罚性赔偿规定,让股民有更大的动力去提起诉讼。此外,有关方面可以考虑成立支持股民诉讼的基金会和民间组织,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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