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就可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了
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9月10日
2015年07月1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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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来商河县资助中心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
本报7月15日讯(记者 刘慧 通讯员 刚强) 为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都能上得起学,商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8月1日至9月10日,集中受理2015-2016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入学前为本县户籍、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新生或在校生发放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普通本专科生将获得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的政府贴息贷款,帮助其支付就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的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助学贷款需先网上填写申请表,今年网上申请的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10日。对于初次申请者,学生需携带网上填写的,有学生本人签字按手印、盖章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1份,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此外,学生还需携带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原件,不需复印件。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还需持申请表到村(居)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及填写负责人电话。
再次申请学生贷款者则要携带学生本人签字(按手印)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1份,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续贷者(共同借款人不变),可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携带相关材料现场办理。
据商河县资助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今年系统新增了“续贷声明”的功能,各高校要于贷款受理工作开展前,组织续贷学生填写续贷申请信息的同时一并填写“续贷声明”,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未填写“续贷声明”或相关内容未审核通过的学生将无法申请贷款。
据了解,在山东省高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各高校须按照其生源地的工作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目前,商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开通咨询电话(84880687)供学生和家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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