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公司与出资人有纠纷,城市之光小区配套建设被搁置
新房未验收 业主心慌慌
2015年07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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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不少房屋里的柱子上被喷上“法院已封”。
◤小区楼体内的电梯外墙体上半部分还没有贴外墙砖,还处于毛坯状态。
本报记者 甘倩茹
  近日,滕州市民董先生打来热线反映,自己住了一年多的城市之光小区,至今没通过房屋综合验收,并且自己在上房前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合计两万余元已不知去向。
入住一年多消防栓就是摆设
  提起目前所住的房子,滕州市城市之光小区的业主有一肚子的苦水。业主董先生介绍,他是2011年购买的房子,属于购房比较早的业主。“当时觉得地段不错,没多犹豫,就选定了这里的房子。”董先生说,“可这房子让我们住的提心吊胆。”记者走进C栋楼,看到消防通道不仅没有安全出口相关指示标志,走进去还没有照明灯。电梯外墙体上半部分没有贴外墙砖,还处于毛坯状态。“购房合同上的大多数承诺都没有兑现,比如电梯指定的是三菱牌子的,现在的电梯不是,绿地面积、公共平台绿化等都没有实现。不仅如此,小区内的供暖配套设施根本没有,消防设备也只是摆设,没和消防栓连接,真要发生大火,只能完全依靠外界,这栋楼的消防系统根本不能用。”董先生说。
  据介绍,此小区2010年建设,购房合同约定2012年6月30日之前上房。由于迟迟不上房,董先生所在的小区不少业主联合起来,跑遍了相关部门。为此,滕州市政府专门成立的工作小组,在多方努力下,业主们达成一致意见,先上房,消防供暖等配套设施后续完善。2013年年底,业主们被告知需要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才能拿到房屋钥匙。董先生等业主缴纳了费用,还拿到了收据抬头是山东宁建集团中兴置业有限公司滕州分公司的收据。
  住进来一年多,有业主发现自己无法办理房产证,房屋也不能抵押转让,都源于房屋未通过部门的综合验收。通过多方打探,业主们得知当初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开发公司也未按规定交给财政或职能部门。
开发公司与出资人有纠纷 配套设施建设被搁置
  在采访中,有业主介绍,和业主签订购房合同的开发公司是山东宁建集团中兴置业有限公司并不是该项目的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和该开发公司产生纠纷才导致现在的局面。“很多房屋都被喷上了‘法院查封’字样,传言是双方有纠纷导致的。”一名业主说。记者找到2014年9月18日某报纸上刊登的《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上表明,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查封执行人山东宁建集团济宁中兴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滕州市“城市之光”项目住宅及商业部分的房产。
  业主的说法同样得到了滕州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证实,一工作人员介绍,该项目开发公司为济宁的一个公司,实际出资人是滕州本地人,目前双方有些纠纷未达成一致,而小区后续设施的配备需要双方的共同合作才能完成。工作人员还介绍,滕州市政府组成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已经介入此事件一年多了,也专门去过济宁,和实际出资人也保持一定频率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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