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晒出行政审批中介收费清单
申请人可自己办的事一律不得设中介服务
2015年10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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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7日讯(记者 刘雅菲) 27日,记者了解到,济南市政府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全面编制完成,通过市政府官网、市编办官网向社会公布,共保留市政府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42项。
  日前,济南市清理了市政府部门(单位)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以下简称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今年年底前,济南将告别“红顶中介”。
  同时,济南还编制了市政府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清单管理。此次公布的济南市政府部门(单位)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共42项。涉及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等13个部门单位。
  今后,凡未纳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审批部门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依照规定应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的技术性服务,纳入行政审批程序,一律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今后确需新设中介服务事项,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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