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着儿子打人,他非常后悔
61路公交车上打司机的男乘客投案自首,被行政拘留10日
2015年10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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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交车上的监控拍下了男乘客打公交车司机的一幕。 视频截图
  本报10月27日讯(记者 柳斌 通讯员 福基) 日前,在牟平开往市区的一辆61路公交车上,一名红衣男乘客因为1块钱对司机进行殴打,随后抱着孩子跳窗逃跑。27日,记者从烟台芝罘公安分局毓璜顶派出所获悉,这名打公交司机的男子已投案自首,他已被处以10日行政拘留,罚款500元的处罚。 
  据毓璜顶派出所副所长姜新波介绍,该姚姓男子为莱山人,1982年出生。17日,他乘坐61路公交车行驶至北马路大悦城附近时,与司机发生纠纷,随后拿起公交车上的拖把杆殴打司机,司机身体多处轻微伤。 
  事发后,公交车司机报警。毓璜顶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后调取了监控录像并展开调查。调查期间,群众提供了不少线索。 
  很快民警锁定了嫌疑人姚某,并联系上了姚某的姐姐,希望规劝姚某尽快投案自首。 
  10月25日上午9点55分,该男子迫于舆论压力,带着铺盖到派出所投案,他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姚某称,最近家里发生了不少琐事,心情烦闷,17日乘坐公交时,一时激动发生了过激行为,尤其是守着儿子打了人,感到非常后悔。 
  据了解,姚某当日从牟平港务局上车,要到大悦城下车。根据规定,驾驶员师傅和他说明了此路程需要3元钱,而姚某称自己只有2元钱,便只投了两元。由于他只交了2元钱,公交车师傅便希望姚某在金沟寨站点下车,到那里正好是2元钱的路程。然而,当公交车行驶至金沟寨站点时,该男子并未下车,公交车驾驶员看到对方没有下车也没再说话。 
  当日下午5时20分左右,公交车到达大悦城站点时,见该男子要下车,公交车司机便要求该男子补交一元钱,并将公交车车门关上,随后打人事件发生。 
  根据治安处罚管理法,姚某被处10日行政拘留,罚款500元处罚,并就赔偿事宜和被打司机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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