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汤浇头案”警示心理干预的缺失
2016年01月2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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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丹
因火锅是否加汤发生争执,服务员竟将滚烫的开水直接浇到女顾客的身上。1月19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一审认定服务员朱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1月20日《钱江晚报》)
由于案发时朱某还属未成年人,此案采取不公开方式审理,并首次引入心理专家介入机制。在起诉阶段,公诉机关就安排心理专家对朱某进行心理辅导;开庭前,心理专家被安排和被告人进行了交谈;庭审中,心理专家全程听审并发表意见。朱某的行为虽然“主观恶性大,手段残忍”,但基于对未成年人最大限度保护的善意,相关各方面还是付出了努力。
然而,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是,此时的心理疏导已属“事后”补救,伤人的事实已然无可挽回。近年来,多种社会因素综合作用之下,人们的工作、生活节奏明显加快,精神压力普遍增大,很多人陷入“浮躁”心态,不良情绪快速蔓延。一些人本就身处高度紧张状态甚至崩溃边缘,偶遇利益纷争便会矛盾激化,很容易诱发恶性事件。因此,建立必要的心理干预、防范体系已经迫在眉睫。
当然,具体如何规划、由谁牵头、通过什么渠道运作以及效果如何评估等,都尚需从长计议,但不容否认的一点是,站在公共管理角度,努力减少人们的负面情绪,让更多人保持心理健康,再也不能等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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