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谁还敢哄抬价格、欺诈宰客!
春节期间,烟台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12358”24小时畅通
2016年0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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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0日讯(记者 王永军) 记者了解到,为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营造和谐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烟台市物价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春节期间市场物价大检查,节日市场检查至2月15日结束。 
  据介绍,检查以属地检查为主,各县市区物价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科学划分监管区域,合理配置监管人员,提高市场检查效果。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将适时组织对节日市场检查工作的督导和指导。
  按照方案要求,物价部门将重点检查规范生活性服务业价格秩序,密切关注商业流通、客运服务、旅游餐饮、停车洗车等领域的价格波动,以市场巡查、提醒告诫、主动服务等方式,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严厉查处价外加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努力化解价格矛盾。
  此外将加强对旅游景区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的检查,严格落实优惠减免政策;严厉打击商业流通领域虚假标价、虚假折扣、先提价再打折并虚构原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还将加强对粮、油、肉、蛋、菜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的价格走向的关注,对价格异常波动力求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严厉打击借节日之机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发生哄抬价格、欺诈宰客等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妥善处置价格矛盾和纠纷,切实维护好节日市场的价格秩序。 
  对存有问题的单位和业户要采取提醒、告诫、警告、处罚等手段规范其经营行为。对受到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或存有虚假标价、虚假优惠折扣、串通涨价、变相涨价、先提价再打折并虚构原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要立案查处,决不姑息。 
  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将公开曝光,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接待来信来访者,重点案件要即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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