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隐患不整改将被关闭
菏泽对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2016年01月2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菏泽1月20日讯(记者 李凤仪) 近日,菏泽市安监局出台了《菏泽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通知,确定1月18日至2月底,对全市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出现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报政府进行关闭。
检查内容为,基础设施安全生产条件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零售网点许可情况。零售业户是否具备安全经营条件;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是否超量;农村集市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有无集中和连片问题;消防器材和警示标识是否完备;是否销售非法制贩的烟花爆竹产品和禁止零售的产品品种;是否符合一证一点、专店或专柜销售,两个零售点之间安全间距不少于50米规定等。
现场检查要按照检查表内容进行,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表上签字。文件要求,各县(区)安监局在安全检查中要坚持“严字当头”,敢于碰硬,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果断地依法处置;对无视法律法规、无视政府监管,违法违规经营的,一律暂扣其证照,督促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并要求各县(区)安监局对辖区内所有批发企业、常年零售单位、临时零售业户全部检查;市局将组织两个督查组,于2016年1月18日至28日对各县(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要对所有批发企业检查一遍,并抽查2家零售业户,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