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人民检察院:
立查职务犯罪案件35件55人
2016年01月2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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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20日讯(记者 于鹏飞) 20日上午,在莱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莱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桂春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年,市人民检察院立查职务犯罪案件35件55人,立查人数比上年度增长8%,其中贪污贿赂犯罪25件41人,渎职侵权犯罪10件14人。
报告中指出,2015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全面推行向群众问计、问需、问检工作机制,沉下身子察民情,真心实意解民难。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获得全市首届“群众满意度奖”。在省里组织的2015年度检查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全市群众满意率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对损害民生民利的“小官大贪”“小官巨腐”职务犯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围绕促进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监督等多个专项行动,查处虚报冒领、侵吞截留惠农资金职务犯罪25人,为基层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批捕起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药、污染环境等犯罪16人,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立查职务犯罪案件35件55人,立查人数比上年度增长8%,其中贪污贿赂犯罪25件41人,渎职侵权犯罪10件14人。在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力度上,全年批准逮捕395人、提起公诉857人,其中批捕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196人、起诉411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增强了群众安全感。
围绕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引导全市10个派驻检察室充分发挥作用,把法律监督和检察服务工作做到“村头、街头、地头、炕头”。共提供法律咨询3700余人次,解决实际困难413件,化解矛盾纠纷332件,发现、转交涉农职务犯罪线索64件,赢得了基层党政和群众的好评。认真落实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先后4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视察检察工作、征求意见建议,积极打造“阳光检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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