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中澳自贸协定优惠政策在莱落地
2016年01月2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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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20日讯(记者 陈静 通讯员 李媛 翟元新) 中韩、中澳自贸区协定已于2015年12月20日生效,自由贸易协定的核心是关税减免,主要实施手段就是原产地签证。截至1月7日,莱芜市已签发中韩证书25份,564301.3美元,中澳证书12份,256806.2美元,标志着中韩中澳自贸协定优惠政策已在莱芜市落地。
记者了解到,申领中韩、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后,可在韩国、澳大利亚享受相应的优惠关税待遇,但不同产品的优惠税率不同,降税幅度也不同,同样产品在韩国和澳大利亚的待遇亦不同。总体来讲,化工品的优惠倾向更为明显,对莱芜市工业品出口带来了发展机遇。莱芜市优势出口农产品,如大蒜,韩国仍保持较高的基准税率。相比较而言,澳大利亚对莱芜出口产品的关税优惠幅度更大。以轮胎为例,目前澳大利亚的关税为0,但韩国需要在15年内才能将关税由5%降为0。莱芜检验检疫局提醒出口企业积极研究和对比中韩、中澳自贸协定中相关产品的关税减让情况,加大优惠政策的利用力度,推动出口产品和市场的多元化,促进产品更好地“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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