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保问题多安全监管要落实
2016年0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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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委员杨效娟:
  在过去两年,全国范围内出现了多起电梯“吃人”、电梯坠落之类的事故,这引起了政协委员杨效娟对枣庄地区电梯问题的重视。通过调研,今年两会她带来了一份关于枣庄地区电梯管理问题的提案,提出应该探索建立电梯维保状况公示制度、研究引入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等想法。
  作为滕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一名工作人员,杨效娟对住房建设相关的问题非常有研究。她表示,从她掌握的信息来看,仅在滕州现有住宅电梯2100余部,涉及24个品牌,产品质量水平参差不齐。再加上开发企业在配套建设时,为压缩成本,所购置电梯大多数都是按照最低技术要求配置,使电梯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
  另外,杨效娟表示目前枣庄的电梯维保企业,绝大部分是外地电梯生产企业驻枣或驻鲁南地区维保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工作量大。电梯出现故障时,不能及时维修的现象时有发生。另外全市没有专业部门和机构对电梯负责安全监管,只是由枣庄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进行定期年检,难以确保及时到位地对电梯安全进行监督检验。
  对于存在的问题,杨效娟在提案中建议将电梯的维护保养纳入电梯安装招投标工作,明确电梯安全管理责任主体,落实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职责,确立电梯运行费用专款专用。充分发挥电梯生产企业专业队伍的优势,为电梯在运行过程中能够得到专业的维护保养提供保障。探索建立电梯维保状况公示制度,结合立法修订工作,通过要求电梯维保、使用单位定期在电梯内公示电梯维保状况,拓宽普通乘客、小区居民对使用、维保单位工作质量的监督渠道。
  此外,还可以研究引入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机制,研究建立适合电梯安全管理的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具有引领和示范效应的电梯使用安全管理的标准化机制。政府也应该加大投入,注重对专业人员的培养和资质认定,着重提高技能技术和工作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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