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邹城1月12日讯(通讯员 高广秀) 自本月起,邹城市实行阶梯水价。在召开水价听证会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阶梯水价以年度为计量周期,划分为三个阶梯,价格逐档递增,按档计收。
其中,第一阶梯为每户年用水量144立方米(含144立方米)以下,基本水价1.5元/立方米,到户综合价格3.00元/立方米(含基本水价1.5元、水资源费0.65元、污水处理费0.85元)。
第二阶梯为每户年用水量144至288立方米(含288立方米),基本水价2.25元/立方米,到户综合价格3.75元/立方米(含基本水价2.25元、水资源费0.65元、污水处理费0.85元)。
第三阶梯为每户年用水量288立方米以上,基本水价4.5元/立方米,到户综合价格6.00元/立方米(含:基本水价4.5元、水资源费0.65元、污水处理费0.85元)。同时,对低收入群体和一户多人口、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等家庭分别制定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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