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贷款必须用同一公式
2015年10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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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的贷款政策上,贷款额度不再仅仅与账户余额挂钩,缴存时间短的年轻人将大大受益。公积金贷款额度在保留目前确定方式的基础上,再增加按照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还款能力及连续缴存时间综合确认的计算方式。
  15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新政实施的首日,有一些市民来咨询,夫妻两个人办理公积金贷款,两个人的缴存时间、额度、基数等都不一样,如果都用同一种计算方式,两个人可以贷款的额度无法实现最大化。“能不能一方用余额乘以15倍的方式来贷款,另外一方用新增的计算方式来贷款?”对于这种疑问,该负责人说,夫妻双方共同贷款的,必须两人使用同一种计算方式。
  对于新增的贷款额度计算方式,该负责人说,可贷方式增加,兼顾了各类职工的利益。年轻职工缴存时间短,但可贷年限长(大多数35岁以下借款人可贷款30年),按新增公式,可贷额度自然就高。而年龄大、缴存时间长的职工,可使用“余额×15”确定可贷额度。
  举个例子,借款人小王每月缴存基数为3000元,贷款30年,每月公积金缴300元,账户余额为7200元,缴存2年。根据新公式,可贷额度为3000×12×30×0.5×0.4=21.6万元。而按照老公式,可贷额度只有10.8万元,二者相差10.8万元。
  再以借款人老张为例,他连续缴存公积金20年,账户余额10万元,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5000元,现已年满59岁,最长可贷年限6年,按新公式计算,仅能贷款18万元;若按原来公式计算,则能贷到最高30万元。
  “借款人可考虑自己的情况,尽量贷到最高额度。”该负责人说。     本报记者 喻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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