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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学费划定最高标准 |
小学生4000元/学期,初中5000元/学期,高中5500元/学期 | |
- 2013年09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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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秦国玲 近日,潍坊市物价局、潍坊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通知》中首次划定潍坊市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最高标准为:小学4000元/学期;初中5000元/学期;高中5500元/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费由各县市区物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市级物价部门制定的最高收费标准。该《通知》自2013年8月21日起执行。 民办学校申请收费 必须具备一定条件 记者了解到,民办学校必须具有设立审批机关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证书或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证书后方可申请收费事项。 民办教育收费分为学历教育收费和非学历教育收费。学历教育是指,凡经省政府或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举办大专(含大专)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收费,由省物价局管理;凡经市政府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等学历教育民办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收费由市级物价部门会同市级教育部门管理;经县级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收费,在市级物价、教育部门制定的最高标准内,由县级物价部门会同县级教育部门确定具体标准。同时包含多个学段的学校,其收费管理权限按照最高学段确定管理部门。 非学历教育是指,举办短期培训班或学制一年以上的全日制非学历教育(包括培训班、进修班、助考班、学前教育等),及以实施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收费,由当地物价部门管理。民办非学历教育学校对接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标准由学校合理确定,并按管理权限报相应的价格主办部门备案。 民办义务教育学费 不超过最高收费标准 根据2004年物价部门的规定,民办学校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物价部门批准。2011年开始,潍坊外国语学校、奎文德信现代学校、潍坊中新双语学校等民办中小学纷纷上调了学费。2012年,经物价部门审核后,奎文实验初中、文华国际学校、高校双语学校、德润国际双语学校等热点学校也于新学期上调学费,每学期涨幅在500元到1500元不等。而此次通知中,首次对学历教育收费最高标准进行了限定,其中,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原则上不超过市级部门制定的最高收费标准。 《通知》明确指出,潍坊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最高标准为:小学4000元每生每学期;初中5000元每生每学期;高中5500元每生每学期。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对接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按学生生均培养成本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费由各县市区物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市级物价部门制定的最高收费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免除杂费政策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在批准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城市初中每生每年免除370元,城市小学1至2年级每生每年免除200元,3至6年级每生每年免除26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年免除300元,农村小学每生每年免除210元。 住宿费按相应管理权限依据《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学校宿舍收费管理的通知》的相关收费规定进行管理,即普通学生宿舍住宿费执行农村每生每学期50元(高中阶段),城市每生每学期70元。新建或改建的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学生宿舍楼,收费标准根据《潍坊市学生公寓楼房间类别及收费标准》逐校考察审核。学校必须保证普通宿舍不少于50%,供学生自愿选择,并保证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入住普通宿舍。学校安排入住学生公寓,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非自愿入住的学生,一律按照普通宿舍标准收费。 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以及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收费政策调整或变动时 要及时进行公示 《通知》还要求,民办教育学校要在招生简章中注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在校内的醒目位置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学生和家长的监督。收费政策调整或变动时,要及时更新公示的内容,确保公示内容及时、合法、有效。 各类民办中小学校必须到达“四独立一分离”的要求,即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颁发毕业证书。公办学校不得通过“校中校”、“校中班”、“一校两制”或其他任何方式变相向学生收取改制学校的费用标准,严禁以学校改制为名强行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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