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日讯(记者 贺莹莹 通讯员 崔志恩 王金祥) “我5月份购买的二手房,最近刚搬至小区内,物业公司却告知自家出现盗窃用电行为,需要补交5000元电费,否则给予停电处理。”德城区火车站附近一小区的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又没有盗窃用电,且电表并未经过电业局的检测。自己没有理由去承担这部分电费。 “物业公司考虑到李先生是今年5月份买的二手房产,可以先按5000元补交电费,就其单户情况给予个别照顾,具体照顾多少可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说,因该小区电费属物业公司代收,按分户电表额度收取电费,每次总表数额和分表总和有出入,差额费用都是由物业公司补交。实际用电量和总表数额不等同。前期物业公司对本小区住户用电情况进行了一次集中清理检查,检查并核实有10多户存在盗窃用电现象。物业公司决定向这些住户追缴电费,每户先按5000元标准交纳。 德州市房管中心工作人员说,对用电量有疑虑的时候,要及时检查电表、线路等是否存在问题,也可以向供电客服部门申请电表检测,以便及早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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