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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上高速,10天两行人被撞身亡 |
| 事故均发生在村庄集中路段,行人多为抄近路上高速乘车而冒险 | |
- 2013年09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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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高速公路周围有很多护栏被人为破坏。 本报记者 姜文洁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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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罗静 10天之内,淄博两名行人因私自走上济青高速,不幸被高速行驶的汽车撞到,在被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接连两起惨剧,皆是行人私上高速 8月29日早上5点半左右,在济青高速K241青岛方向,有一名私自上高速的行人被行驶中的汽车撞到,肇事车辆逃逸。伤者被送医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8月20日早上7点左右,一名行人在K235济南方向的超车道上被一辆尚未挂牌的路虎汽车撞倒,肇事车辆车盖前段直接被撞凹了进去,引擎盖被撞得扭曲变形。据现场参与救援的路政工作人员介绍,当时车内正副驾驶座的两个安全气囊因撞击都打开了。“这只是撞到了人,还不是撞到护栏上,就把车盖撞成这样严重变形,可想而知当时的撞击力度有多大。”一名路政工作人员说道。据了解,被撞的行人在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抄近路上高速,防护栅栏常被破坏 不到10天之内,先后两起行人私自上高速被撞身亡的惨剧,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据了解,这两起交通事故有两个共同点,一是两起事故现场附近均有村庄分布,济青高速K241附近是一个叫卫固村的村子,济青高速K235附近处于临淄区和张店区交界处也有一个村子;二是事故附近的防护栅栏都被破坏了。 据参与救援的路政人员介绍,有些在高速路附近居住的村民,为了能就近上高速乘车,会将村子附近的防护栅栏破坏。“因为有的客车受利益驱使会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上下客,这让不少乘车的村民有了侥幸心理。有些人为了就近上高速乘车就把这些防护栅栏破坏了。而往往这些地段就是这类事故的高发地段。” 除此之外,有时济青高速上还有拾荒者或者是放牧者会钻过防护栅栏的空子到高速上拾荒或者是放牧。据路政工作人员说:“高速两侧斜坡的草木都比较茂盛,所以不时有放牧者会赶着牛羊来这里放牧。而牛羊群有时会跑到高速路的应急车道上,非常危险。高速上车速都很快,牛羊群在高速上跑,很容易导致刹车不及而出事故。我们看到后,都会去制止,但却屡禁不止。”
私上高速引发事故 行人须担主要责任 不到10天,接连两起惨剧发生,事故的责任划分,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那一旦行人自行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事故,责任究竟如何来划定呢? 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翟鹏表达了他的观点:行人本身上高速是违法的,所以事故发生后行人要负全责;而有时出于人道主义,肇事司机会赔偿一定的金额,表达人道主义关怀。对于高速管理方来说,如果有证据表明高速管理方定期巡检防护栅栏,但防护栅栏却又被人为破坏的,高速管理方则不负相关责任。 但也有市民表示,发生这样的事故,行人、车辆和高速管理方都应该视情况承担一定的责任。市民张先生认为:“行人私自上高速引发事故,行人应该负主要责任;但撞人车辆没有及时规避行人,最终酿成惨剧,司机也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负担一定的责任;高速管理方如果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也是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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