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准生证要先交千元保证金
滨城区北镇街道办李庄村:这是村里的决定,收费只是约束,还会退还
2014年03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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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6日讯(记者 杨青) “到村里办准生证,一开始说不给办,后来又说要交1000元保证金才给办,这是合法的吗?”近日,市民王先生打来本报热线,反映了自己办准生证时遇到的难题。
  家住滨城区的王先生去年10月份和妻子领证结婚,结婚后王先生决定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滨城区北镇街道办事处李庄村办理准生证。然而直到现在他没能办成。“村里管计划生育的人说不给我办,因为我在村里没房子。”王先生说,“我确实是在渤海十路和黄河十路那买的新房子,在李庄村没有房子了,但我的户籍可是在李庄村,政策上只说准生证要在户籍所在办理,可没说必须要有房子啊!”王先生找到北镇街道办事处反映此事,今年正月,李庄村终于同意为王先生办理准生证。
  然而当王先生来到李庄村所属的北镇街道办事处家纺城社区盖章时,却又遇到了难题。“我去盖章的时候,社区工作人员给村里打了个电话,然后就说村里不同意给我盖章。”王先生再次来到李庄村,找到村支部书记赵新忠询问原因。“他说因为我在村里没房子,不在村里住,让我先交1000元保证金才同意给盖章,说这是村里去年新规定的,保证金要等到过了查体的年限才给退,大概还要20多年。”王先生不同意交1000元保证金,“我打了滨城区和滨州市计生部门的电话都问了,根本没有办准生证需要交1000元保证金的规定。我又去社区、街道办事处反映,但是他们都说这是村里的规定,他们也管不着。”
  赵新忠介绍,向王先生收取的1000元钱是用来做计划生育的保证金,这是李庄村在去年召开村民大会后通过的规定。“给他办理准生证后,一年需要查体三次,他又不在村里居住,我们找不到他怎么办?以前村里就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收取1000元保证金只是想起到约束作用。”赵新忠说,“这个规定只是我们村的村规民约,为了帮助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想出的办法。而且收的保证金,村里只是保管,等到过了国家规定的查体年限就把钱退给他。或者只要他把计生关系转走,我们立即就把钱退给他。”
  当记者提出收取保证金的规定并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时,赵新忠表示,因为是村里开大会做出的规定,自己也没权利说了算,在下次村里开大会讨论这个问题之前,仍旧要收取王先生1000元保证金。
  记者又电话联系到家纺城社区,在得知记者询问收取保证金的相关事情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社区负责人表示社区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将在3月17日给王先生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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