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不得以特色班为名收费
2014年03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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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保教费、住宿费及省规定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幼儿园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以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包括其它机构和个人在幼儿园开设的各类特色兴趣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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