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起进行集中检查整治
2014年03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次专项整治由多部门联合开展,3月16日至20日,开始向各烧烤经营业户送达告知书,督促其积极配合整改。室内烧烤的经营业户需上报《经营室内烧烤申请表》,由市执法局执法支队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及工作人员进行检查验收,符合上述标准的,准予进行室内烧烤,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予以取缔。
  3月21日起,将对城区所有饭店进行集中检查整治,对符合条件的要进一步规范提升,对未经验收擅自经营室内烧烤和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无视劝阻、拒不整改,继续从事露天烧烤、占道经营的业户采取强制措施,没收经营物品、经营工具,并予以相应处罚;对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少数烧烤经营业户不听劝阻,屡教屡犯的,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集体联合行动,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处以5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本报记者 张召旭 通讯员 刘广阔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