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治理须社会协同
2014年08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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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健康发展,需要政府的积极治理,也需要互联网健康环境的支撑,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健康的环境更重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众参与、社会协同”的社会治理机制。之所以越来越强调“社会协同”,一方面是因为政府并非万能,很多公共事务单靠政府难以解决;另一方面,即便政府有决心有能力解决某些问题,但是否真的能够解决,能否持久保证问题不再发生,能够保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还有赖于社会公众的关注、支持乃至参与。
  社会协同首先需要有一种共识,这种共识不仅是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协同,还特别需要公众之间的共识。古往今来,我们感受到,每个人都有对“善”的追求。但是,为了实现这种“善”,生活在公共领域的每个人就不得不努力让社会充满“正能量”。这种“正能量”就是公众与公众、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共识。
  当然,要想共识变为现实,还必须有行动。社会的发展给我们带来了丰富的物质生活、精神文化,也带来了极为重要的政治文明,特别是让我们明白:法治是实现“正能量”的最佳方式之一。(摘自《人民日报》,作者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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