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次从老末到第三,反腐腰板硬了
不少省份前移纪委书记排序,增强纪检部门话语权
2014年08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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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 虽未升职,湖北省司法厅纪委书记李颂银在厅党委会议上的座次却悄然发生变化——自己的桌牌从以往9名领导班子的最末换到了第3位,仅次于厅党委书记和厅长。
  “最大的变化是现在肩负的职责更明确,就是要监督执纪问责。”52岁的李颂银说。
  李颂银座次的改变源自湖北省出台的一项新规。4月8日,湖北省率先发文提升各市、县及省直部门、省属高校和企业纪委书记排名,明确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论资历先后,都在党委(党组)副书记之后、其他常委(党组成员)之前。
  中共党委体制在大部分省市实行“一正两副多常委”领导模式。比如在省级层面,最高的政治权力机构是省级党委的常委会,包括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委员。因此,省纪委书记在常委会中的排名是衡量反腐机构权威性的重要指标。
  李颂银回忆,以前班子开会,自己往往被安排最后一个发言。“有时还没轮到自己发言,时间就到了。约谈干部时,个别处长甚至还会顶一句‘你又不分管我’。”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去年11月在湖北调研时强调,改革反腐败体制机制,逐步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并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也要求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在不断推进纪检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中共逐步强化纪检部门的权威也在地方层面拉开序幕。
  今年6月21日,广东省规定各地级以上市和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在领导班子中一般排在同级党委副书记之后、其他常委(党组成员)之前,成为继湖北之后第二个明确纪委书记排序的省份。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认为,在中国党政机关,职位排名前后与部门影响力大小有着密切关系,通过前移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的排序可增强纪检部门的权威性和话语权。
  “专司其职”也成为此次中共加强纪检部门相关职能的关键词。今年以来,湖南、甘肃、山东等省多地市已明确对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分工进行调整,要求其不再分管除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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