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项省级行政审批下放到市级
10万元以上房产税困难减免改在聊城审批
2014年08月1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img2014new/pdf.gif)
【PDF版】
本报聊城8月13日讯(记者 张跃峰) 在公布2014年第一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同时,市政府还对外公布了承接省政府决定下放市级的9项行政审批项目名录。
省政府决定下放市级的9项行政审批项目中,在聊城共涉及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地税局、市文广新局和市人防办6个职能部门承接。
其中,由市卫计委承接的下放项目共4项,分别为设区的市及以下人民政府举办的三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设区的市及以下人民政府举办的三级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设区的市及以下人民政府举办的三级医疗机构校验、设区的市及以下人民政府举办的三级医疗机构医师执业注册。
由市公安局负责承接的有2项,分别为焰火燃放许可A级、射击竞技体育枪支(弹药)携运许可;由市地税局负责承接的为10万元以上房产税困难减免审批;由市文广新局负责承接的为设区的市、县部门(单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宗教内容除外)准印审批;由市人防办负责承接的是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批。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Public/GGimages/ewm.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