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水城省级旅游度假区获批复
2014年08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聊城8月13日讯(记者 杨淑君) 日前,山东省政府公布了《关于设立聊城江北水城省级旅游度假区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设立聊城江北水城省级旅游度假区,明确了度假区范围,指出其规划面积9.6平方公里。 
  据了解,度假区位于聊城市区南部,规划四至范围:东起尚仁路,沿尚仁路向北至湖南路;西至站前南路;南边界沿南环路,向西至水城大道,沿水城大道向北至松桂大街,沿松桂大街向西至昌润路,沿昌润路向北至凤城路;北至湖南路。规划面积9.6平方公里。 
  《批复》要求,度假区建设要坚持国际、国内市场并举原则,积极开发适合市场需求、高中低相结合的休闲旅游度假产品。各类建设活动须在建设用地上进行,建设项目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突出地方特色,项目用地要符合聊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处理好生态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批复》还要求,聊城应严格按照《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要求,依据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山东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抓紧编制度假区总体规划。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