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红头文件”设立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将全部取消
2014年08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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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8月13日讯(记者 张跃峰) 与此同时,市政府还决定全面开展市县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全面取消以“红头文件”设立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根据要求,近期将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将结合编制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对自行设立的非行政许可审批认真梳理,搞好自查和清理,全面取消以“红头文件”设立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对象为市县政府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仍在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主要包括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审批事项和面向下级人民政府等方面的审批事项。 
  清理内容包括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面向政府内部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市县政府及所属部门(单位)规范性文件设定的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凡与下级人民政府间能协商处理的,或直接面向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的,或由下级人民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要予以取消或下放。 
  市县政府部门要对照正在实施的审批事项,全面清理本部门(单位)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今后严禁以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变相设立行政审批。针对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要制定职能转变方案,切实加强后续监管。 
  市政府将组织市编办等有关部门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检查,发现以“红头文件”自行设立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仍在实施的,将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通知还要求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和取消,对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转变职能,不得再实施审批。对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聊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落实意见,主动与上级部门搞好衔接,认真做好承接。省政府明确下放给市级的,市级部门要切实接住、管好;要求下放给县一级的,市级部门不得截留、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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