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电信业试点“营改增”完成
46户试点纳税人报税943万元
2014年08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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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8月13日讯(记者 陈晨) 7月份是电信业“营改增”后的首个纳税申报月。13日,记者从菏泽市国税局获悉,菏泽市46户电信业试点纳税人全部完成纳税申报,实现入库增值税税款943万元。
  按照规定,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提供电信业服务的纳税人,只需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由国税部门负责征管。一般纳税人企业向电信运营商购买服务,均可要求运营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据了解,自6月以来,市国税局根据前期试点工作经验,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加强协调,菏泽市45户电信业试点纳税人全部完成纳税申报,实现入库增值税税款943万元。
  据介绍,电信业是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成功实施“营改增”预示着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可有效避免重复征税,增加下游企业进项税抵扣,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改革红利,降低了产业链的整体税负,为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增添了新动力。
  此外,菏泽市1-7月份税收保持平稳增长,共完成收入133.46亿元,同比增长8.1%,其中国税完成64.43亿元,同比增长22.2%;地税完成69.03亿元,同比下降2.6%。税收总额前三位的县区分别是牡丹区21.98亿元、巨野16.94亿元、郓城16.5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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