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家公立医院手术费涨两成
2014年10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0月8日讯(记者 张延宁 通讯员 任向红) 近日,德州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和市人社局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联合下发《关于调整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从10月1日起,乐陵市人民医院、齐河县人民医院和庆云县人民医院等十家县级公立医院将调整公立医院服务价格。
  此次调整的十家医院均为医改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分别为乐陵市人民医院、乐陵市中医院、乐陵市妇幼保健院、齐河县人民医院、齐河县中医院、齐河县妇幼保健院、庆云县人民医院、平原县人民医院、平原县中医院、平原县妇幼保健院。
  本次调整项目涉及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及中医服务,其中调整504项手术费标准,价格在二级医院手术费标准基础上平均上涨了22.03%,例如剖宫产手术(包括古典式、子宫下段及腹膜外剖宫取胎术)调整后的价格为1098元/次,剖宫产术中子宫全切术调整后的价格是1757元/次。中医项目调整了23项,包括穴位注射、灸法、拔罐疗法、刮痧治疗、推拿等。穴位注射两个穴位42元,灸法62元/次,拔罐疗法三罐25元。中医项目在原标准基础上平均上涨了105%。未涉及、未调整的项目价格仍按德价费发〔2012〕149号文件执行。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