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校讲台上,我播下法治理念的种子
让学生摆脱警察有特权的偏见
2014年10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刘雪屏(山东警察学院法律教研部副教授)
   
  仰望人类文明的星空,群星灿烂。无疑,法治是一颗璀璨的明星。法治一词令人神往、振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本标志。对于饱经历史风雨沧桑的中国人来说,它显得尤为重要。
  作为山东警察学院的一名教师,我每年要为大约600名学生(预备警官)上课,课堂传播法治理念,我具有独特的影响力。学生毕业以后绝大多数都会成为一线警察。许多青年学生带着对警察职业的无限憧憬来到警院,他们刚入学时往往缺乏正确的权利权力观,脑海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警察有特权的思想。对他们进行思想的启蒙,摆脱偏见的束缚,帮助他们树立法治理念,作为一个教授大一新生的法理学、宪法学的教师,我义不容辞、责无旁贷。
  通过对典型案例的讲解,我让学生懂得:对于普通公民来说“法不禁止则自由”,而对于警察来说则“法无规定即无权”。我让他们牢记:权力源于权利,权力服务权利,权力的行使应当合法合理。我告诉同学们:大学与社会还有一段距离,当你们真正成长为一名执法者时,不要让个别社会示范现象压碎你们曾经的法治梦想。
  记得上学期上完最后一堂法理学课,在回家的班车上,我收到一名学生的短信,他幽默地写道:刘老师,如果不留级的话,没准这是最后一次听您的课,您让我远离迷茫,知道了警察和法治的真正内涵。谢谢老师!看着短信,我心中暖暖的,充满了感动与欣慰。我知道,我播撒下法治理念的种子,学生的心中已生长出法治的希望。我也相信,我们正在实现法治的路上,法治的梦想已不再遥远。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