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法律援助月”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七成老人关注养老金社保低保
2014年10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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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6日讯(通讯员 韩英选 记者 王领娣) 15日,在全市开展的“老年人法律援助月”活动掀起高潮,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滨州经济开发区政法委在沙河街道办事处高桥社区,免费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现场受理3件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
  活动现场,50余人(次)的法律咨询中,老年人普遍关注的遗产继承、老年人养老金及社保低保待遇等方面的问题,占咨询总数的70%。
  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发区工作站站长庞爱国围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就农村老年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几个方面,结合办案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用通俗的语言进行了详解。同时,对老年人如何申请法律援助以及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一一作了详细的讲解。
  在咨询活动中,法律服务人员针对老年人提出的老年人赡养、财产继承、养老保险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在现场咨询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和范围的老年人涉法问题,进行现场受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案例 
商场促销秩序乱摔伤老人 博兴法援中心帮讨两万多元治疗费
  2010年3月13日,博兴某商城进行促销举行部分商品“特价酬宾”活动。当日早晨9点之前,70多岁的孟某赶到博兴某商城门前时,大门前的空场已经聚集了数十人等候购物,人群熙熙攘攘的场面十分混乱,而现场并没有商城保安或者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护和疏导,大门入口处也未设立警示标志或相应的安全保障设施。上午9点,博兴某商城开门营业时,由于无人进行组织排队或秩序维护,人群迅速涌向大门蜂拥而入,孟某在人群的簇拥下被挤进大门。
  当被挤到总服务台时,由于开门之前商城内刚刚擦了地,地面水迹未干,十分湿滑,加之人群拥挤,孟某不慎摔倒,左手腕受伤。开始孟某的治疗费用由该商城支付,但是治疗效果不佳。孟某左手腕疼痛且长时间不能活动,孟某多次找博兴某商城协商,但没有结果。
  后来在博兴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庭前援助律师和博兴某商城就该纠纷的处理基本达成一致共识。在法庭的主持调解下,被告博兴某商城同意在先期已支付医疗费、交通费等2700元的基础上,再一次性赔偿孟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交通费以及后续治疗费22000元,调解协议签订后,全部赔偿款当庭过付。
本报记者 王领娣
本报通讯员 韩英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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