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政府选聘十名法律顾问
2014年10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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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6日讯(记者 程凌润) 记者从莱芜市政府办公室获悉,莱芜市面向全市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公开选聘市政府法律顾问10名。
  根据《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莱芜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定,莱芜市面向全市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公开选聘市政府法律顾问10名。
  此次选聘的10名莱芜市政府法律顾问须是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高等院校从事法律教学科研工作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且要熟悉莱芜市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规则。
  同时,报名者近5年没有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行业处分,所在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近3年没有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行业处分。
  据介绍,莱芜市司法局将对报名人员的政治素养、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同时,莱芜市政府法制办对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专业领域的影响力等方面进行审查,并考虑专业、行业比例等因素,研究提出拟聘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名单报市政府审批。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市政府法制办与市政府法律顾问签订聘用合同,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并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一定报酬。
  据了解,莱芜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报名时间为10月14日至10月21日,报名地点为莱芜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市机关办公楼1044房间),联系电话:6220896;报名者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及所在单位未受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行业处分的证明材料,其他证明个人能力或担任法律顾问经历情况等相关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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