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是《城市管理法》出台的时候了
2014年10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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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玲德(莱芜市城管执法局)

  我从事城管执法工作已经有近11个年头了,若说起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和困难,真是一言难尽。从全国来看在整治占道经营,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发生了许多不该发生的暴力抗法甚至人员伤亡流血事件,这些问题的发生与执法人员的执法方式、群众的个人修养、文化素质有关,但从问题发生的普遍性和现状看更与国家立法不完善、城市管理执法的体制机制不健全有着重要关系。
  我认为要改变当前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困惑,应设立一部专门的《城市管理法》,明确城管执法部门职责,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加大市级指导监督考核力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执法重心下沉,充实县(市)区街道、社区一线执法力量,克服头重脚轻现象,实现上下同欲,不断达到标本兼治的治理效果。
  值得欣慰的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特别提出了“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这说明国家已意识到城市管理执法暴露的问题,越来越意识到加强城市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我们期待正在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专项法律的出台,期待国家成立一个城管执法主管部门,让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让今后的城管执法工作越来越顺畅,为群众创造更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更加有保障。
  本报记者 郭延冉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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