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获156万生态补偿金
2014年10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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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0月20日讯(记者  李泳君) 近日,山东省2014年第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揭晓,枣庄获得生态补偿金156万元,获得最多的为菏泽市,获得460万元,最少的为莱芜市,仅获得9万元。
  记者梳理发现,2013年第三季度枣庄PM2.5平均为75微克/立方米,今年第三季度则降低为63微克/立方米;2013年第三季度枣庄PM10平均为118微克/立方米,今年第三季度则降低为110微克/立方米;2013年第三季度枣庄二氧化硫平均为52微克/立方米,今年第三季度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增加为56微克/立方米;2013年第三季度枣庄二氧化氮平均为32微克/立方米,今年第三季度二氧化氮则和去年持平。
  据悉,第三季度,省级财政共计发放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3050万元。全省17个市均由于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获得省级财政给予的生态补偿资金,其中,菏泽市获得的补偿资金最多,为460万元。聊城获得补偿资金287万元,位居第二;潍坊获280万元补偿资金,居第三位。 
  据悉,今年前三季度,省级财政共计发放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11579万元。其中,聊城市获得的补偿资金最多,为1497万元,菏泽以1289万元、德州以1229万元的补偿资金跻身三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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