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顶渗水,能用房屋维修金吗?
因不属公共部位遭拒,居民想动用房屋维修金频遇高门槛
2014年10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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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田家花园457号楼下看,不少居民家的阳台都有墙皮脱落。
  一户居民家的阳台顶部长期被雨水浸泡。
     雨天阳台漏水严重造成房顶破损,但却因不属于楼体公共部位而难以动用房屋维修专项基金,记者采访了解到,如今,青岛面临维修基金动用难问题的小区并不在少数,而难以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同意是动用该基金的主要门槛,导致需要用钱的居民用不到,而大量资金则闲置。
文/本报记者 刘腾腾  片/本报记者 杨广帅 
事件 雨天漏水,阳台屋顶掉墙皮 
  “每逢下雨我们阳台上就漏水,现在阳台房顶的墙皮都给泡的大片大片地脱落了。”日前,家住田家花园的一户居民反映,自家房屋因为墙体渗水导致家中墙皮脱落,想动用房屋维修基金修理,却一直没解决,担心房屋质量会因此受影响。 
  27日,记者来到位于田家花园457号的这座老式居民楼,楼体外表墙面斑驳,难掩岁月的痕迹,透过居民家的阳台玻璃可以看到,在楼西侧六楼的六家住户,家中阳台房顶的墙皮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脱落情况。住在这栋居民楼的一名居民介绍,这栋楼建于上个世纪80年代,至今已经30多年,因为年久失修,楼体内部和居民家中的墙体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 
  家住4楼的50多岁的李先生反映,他们家几年前在此买的房子,住进来后就发现阳台漏雨严重,“一下大雨,家里就从墙外开始渗水,阳台渗得格外厉害,房顶都渗透了不说,水都直接滴到地板上,最严重的时候得用好几个脸盆接着才行。”李先生说。 
  4楼的另一户居民介绍,几个月前,他刚刚搬进来,在买房时,交了房屋维修基金,本想动用维修基金修理房子,但却被八大湖街道的工作人员告知无法动用。 
反馈 不属公共部位,房屋维修基金启用难 
  谈及无法动用房屋维修基金修理房子的原因,八大湖街道建管科一名赵姓工作人员解释说,居民家中阳台渗水损坏房顶,不属于楼体公用部位和公共设施的维修,因此损失需要居民自己承担。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管局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一名刁姓工作人员证实了八大湖街道的说法。“按《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居民楼主墙体四周、电梯、主管道等公用部位出现问题时,才可动用房屋维修基金,居民家中房顶受损,虽然是外墙漏水渗进去的,但毕竟不属于公共部位,因此不在动用范围内,只有顶层漏水损坏墙体才可动用。”这名工作人员介绍。 
  然而,记者了解到,即使居民们想动用房屋维修基金维修受损的公共部位,也难以施行,“因为我们这栋楼建了30多年了,很多人当初买房时政府还没有出台房屋维修资金制度,因此并没有交房屋维修基金,只有少部分后来买房的房主缴纳,所以动用起来有困难。”李先生告诉记者。 
调查 业主点头难 维修金多“沉睡”
  记者调查了解到,面临房屋维修基金动用难问题的小区并不在少数,这名刁姓工作人员透露,除了受损部位不在动用范围内这一问题外,业主签字表决难是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一大难题。“正常动用房屋维修基金的程序是,业主向物业或者居委会提出房屋维修申请,经物业或居委会勘察公示后,提出房屋维修预算,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居民同意,一起分担相关费用,然后我们会划出专款到物业或居委会的指定账户,如果先期没有缴纳维修基金的业主,需要补交现金。” 
  然而,据介绍,在实际操作中,虽然业主们对维修资金普遍很重视,但对建筑物公共部分承担义务的意识却十分欠缺,很多先前没有缴纳维修金的业主觉得公共部位受损与自己没有太大关系,拒绝再出钱维修,还有的老旧小区房主长期将房子对外出租,本人不在小区居住,短时也无法联系上。而除了业主委员会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能代替业主行使权力。
  没有三分之二业主点头,难用房屋维修金,高门槛成房屋维修金使用拦路虎。一方面,需要用钱的居民用不到钱,另一方面却造成大量资金闲置。记者从国土资源和房管局了解到,目前仅有个别小区已成功动用房屋维修基金,但大部分维修基金仍在“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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