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护”工友逃逸,两男子撕打民警
目前已被刑拘;今年桓台共有15人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刑拘
2014年10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0月27日讯(记者 刘光斌 通讯员 胡正学) 为掩护交通肇事者逃走,桓台县男子竟然伙同一起下班的同事阻挠警方办案,然而“哥们儿义气”的结果却发展成袭警,几名当事人最终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22日凌晨,唐山镇某企业员工朐某、马某、刘某等来到唐山镇一烧烤摊聚餐,待酒足饭饱之后,几人相继驾驶汽车、摩托车回家。已经有七八分醉意的刘某在路径柳泉北路与桓台中心大街路口时,因为一时大意,撞上了正在该路口等待绿灯的黑色轿车。刘某不待车主与自己理论便自行逃逸。
  这一交通事故被朐某看到。朐某为了掩护“兄弟”刘某逃逸,迅速驾车将还在烧烤摊吃饭的同事马某、孙某、李某找来,意图依仗人多与车主交涉,但交涉结果却导致了肢体冲突。最终,车主张某报警求助。
  面对警方的现场调解,朐某一伙先是不予配合,拒不表明身份,随后趁警方不注意,朐某同事马某又上前与车主张某发生肢体冲突。警方见此情形,随即对其进行劝阻,但马某却不听劝,并渐渐将矛头指向办案民警,推搡、撕扯、踢打民警。  几小时后,在派出所里已然醒酒的朐某、马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据了解,当时与朐某、马某发生冲突的民警经过检验后,其面部、颈部、膝盖有多处受伤,但伤情属于轻微伤。然而根据法律规定,马某、朐某等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对民警进行推搡、撕扯、踢打,以暴力阻碍民警执法。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其中朐某和马某已经被刑事拘留。据统计,2014年以来,桓台县共发生了10余起妨碍公安机关正常执法的行为,其中共有15名涉嫌妨害公务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