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三公”经费和业务类项目支出只减不增
200多单位接受“三公”经费检查
2014年10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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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0月27日讯(记者 马明) 27日,记者从滕州市财政局获悉,为有效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政府,滕州市财政部门强化工作措施,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据悉,滕州市财政局与组织、人社、机关事务局、外侨办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了滕州市部门经费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滕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滕州市市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滕州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三项新的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标准,控制行政成本。
  同时,滕州市财政局建立了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实现了“三公”经费等支出全部通过支付系统进行办理,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核算。截至目前,各单位预算执行良好,行政运行经费较去年同期均下降了20%以上。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通过政府或部门网站,于2014年5月份公开了政府预算;9月底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已部署将于10月底公开2013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滕州市财政部门于9月份启动了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严控会议费、办公费、出国经费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和业务类项目支出只减不增。联合市纪委、审计局等部门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对全市200多个部门单位2013年以来的财务账目,从预算收入、预算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政票据、设立“小金库”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全面了解各单位遵守财经纪律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督促问题整改,规范“三公”经费支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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