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支架不能延长生存期限
2014年11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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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钢 陈晓丽                                            

不少病人被放了5-10个支架
  现代人高脂饮食、缺乏运动的生活方式,使心血管疾病已成为威胁人类健康和生命的主要疾病之一。在心脏支架手术的发展初期,由于属于较新的治疗技术,只有一些大型三甲医院可以做。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普及,现在二级医院也可以进行心脏支架手术了。
  这带来了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为需要做心脏支架手术的患者提供了治疗的便捷,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心脏支架的过度使用。
  国际上最权威的临床医学杂志——美国《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刊登过的一项研究认为,美国有近半数不该放心脏支架的人被放了支架。对此,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心血管内科医师分会会长胡大一教授曾公开表示,“我国滥用心脏支架问题并不比美国乐观。国外,很少有病人需要3个以上支架,可国内,不少病人被放了5—10个支架,这是明显的过度医疗。”
  山东省心血管疾病介入质控中心常务副主委、齐鲁医院副院长陈玉国坦言,目前我国在支架应用中,确实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
  “有的患者被植入了五六个,甚至十几个支架,这显然有些滥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滥用还体现在一些本不需要放支架的患者被放入了支架。曾经有媒体报道,一位74岁的患者体内被植入了13个支架。
  “一般来说,当安放的支架达到3个及以上时,就需要做搭桥手术了,不能再继续无上限装支架。”薛一涛说,当血管大面积阻塞的时候,例如严重的糖尿病患者,就应该考虑搭桥手术,当然搭桥手术的前提是患者有存活的心肌。
  一个病人到底最多能植入几个支架?
  据了解,国家相关部门对此没有明确限制。原卫生部制定的《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量化指标》中明确规定,冠心病介入治疗患者需置入支架数超过3个,需经本机构心脏外科会诊医师会诊同意后方可实施。但是,不少专家坦言,这个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据中国医疗外科植入专业委员会统计,2000年我国心脏介入手术的数量仅为两万例,而到了2011年达到了40.8万例,增长了20倍。一方面这与现代社会心脏病发病率的急剧增长有很大的关系,另一方面却是心脏支架过度使用的结果。

放入支架后,血管狭窄仍可能复发
  心脏支架最早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经历了金属支架、镀膜支架、可溶性支架的研制历程,主要材料为不锈钢、镍钛合金或钴铬合金。 
  无论哪种材料的支架,植入体内后就是永久性的,不可能再取出来。“对那些不符合指征的患者,随意植入支架其实有很大的风险。”省城某三级医院的一位专家介绍,支架本身也会对血管造成一定损伤,而且支架有断裂的风险,是“不定时炸弹”。  
  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通报,自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该中心共收到涉及心脏血管内支架的可疑不良事件报告862份,其中可疑死亡不良事件报告48份。其中,85%的病例其死亡与临床操作和患者病情的发展密切相关,15%的病例死亡可能与支架相关。
  虽然监测的心脏血管内支架的总体风险未见异常增高,仍在可接受水平。但该中心还是建议医务人员严格掌握适应症,规范手术操作过程,加强患者的围手术期及术后长期管理等。
  其实,即使是对符合指征放了支架的人,也不能一劳永逸。“复发性再狭窄和血栓仍是没有完全攻克的两大难题。”陈玉国说,患者放入支架后,一般需要终生服用药物,防止血栓的出现。
  薛一涛认为,目前的研究结果表明,心脏支架手术并没有延长患者的生存期限,甚至对于有些患者来说,心绞痛的症状也没有得到有效减轻。
  他说,对于稳定的心绞痛患者来说,介入治疗仅仅能够改善患者的心绞痛症状,提高运动的耐量,但是确实不能改善心绞痛的病程和结果,对于严重的病人,例如多支血管病变或者左主冠病变,介入手术在生存率上也没有太大的优势。
  “对于可装可不装的心脏支架,我建议就别装了。”薛一涛坦言,对于稳定性心绞痛来说,药物等保守治疗再加上生活方式的调整是最好的治疗办法,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治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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