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管站不给力 暖气卡在“二传手”
盈利的不愿交,交出的改造难,热企整合社会换热站屡受阻
2014年11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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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日,张店城市风景小区的赵女士摸着家里不热的暖气片。                   实习生 李洋 摄
     本报记者 唐菁
  社会换热站不归热企直管,常因供暖温度不达标、“掐头去尾”供暖、“撂挑子”等成为市民投诉的焦点。2009年淄博市推行厂网站供热一体化管理模式,加大了对社会换热站的集中整合力度,但目前仍然有部分社会换热站因种种原因未被热企接管。
社会换热站往往缺专业管理
  据淄博环保供热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换热站就相当于送热的“二传手”,它一头连着集中供热的主管网,一头伸进居民用户家中,将热电厂或锅炉房输送高温的热水“降”为低温,送入用户家中。“换热站主要分为两种,有热力公司直接管理的直供换热站,另外一种是部分单位、小区自己的换热站,称为社会换热站。”
  对于热力公司直供换热站,是由热力公司负责运营,供暖质量和日常维护都能得到保证。而社会换热站多是一些小区建设之初,开发商自建换热站,然后交由物业公司代管,小区入住后,物业便到热企购买热源,然后再售予居民。“但是社会换热站缺少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和维护,站内普遍存在设备老化、堵塞漏水、故障频繁等问题。”
  社会换热站由热力公司接管后,供热企业会派驻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换热站的日常供暖调配,居民家中出现问题,也更有利于前去解决,专业的管理有利于保障供暖质量。

2009年开始整合,5年仍未完成
  根据2009年出台的《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工作的意见》规定,淄博市推行厂网站供热一体化管理模式,加大对社会换热站的集中整合力度,2009年11月15日前基本完成中心城区社会换热站的整合;其他区县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社会换热站的整合。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小区自建自管的换热站,建设(或管理)单位要与经营区域内的供热企业协商,经供热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交由供热企业直接负责管理或者代管;今后,所有新建住宅小区的换热站必须按照一体化运营模式由供热企业直接进行经营管理,服务到户。
  据市公用事业局工作人员介绍,为了解决社会换热站问题,淄博市从2009年开始回收社会换热站,各热力公司每年都会回收自己辖区范围内的社会换热站,“但目前仍有部分社会换热站的运行仍由物业管理,这些换热站多是因为还有盈利,因此不愿交出。”
  有些小区换热站运行多年以后,设备、管道老化严重,物业公司往往会因为费用、纠纷等原因不愿意再管换热站,这个时候,就会纷纷向热企提出要移交自管站。“但是这个时候热企进行接收,必须要进行大规模改造,而要达标供暖,必须投入大量资金,这给热企带来很大压力。”市公用事业局工作人员说。

整合社会换热站,先解决资金问题
  热企收回社会换热站时,需要对管网、设备进行改造,以改善供热效果,改造资金缺口是社会换热站回收面临的最大的难题,但是巨大的改造资金对于热企来说确实存在很大的压力。对此,业内人士建议,由供热企业、社会换热站和政府部门各出一部分,把设备、管网改造等费用解决,这样才能加快回收进度。
  “自管站回收的难点还有开口费的问题。”该业内人士说,存在小区居民将开口费交给了社会换热站的情况,但是换热站被回收后,开口费能不能跟随换热站一并移交给供热公司,这也需要小区开发商、换热站管理方和供暖公司及时协商,按规定做好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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