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一体化模式淄博已推五年
2014年11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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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工作的意见》提出推行厂网站供热一体化管理模式。
  意见要求,要按照推行城市集中供热厂、网、站一体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加大对社会换热站的集中整合力度,2009年11月15日前基本完成中心城区社会换热站的整合;其他区县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社会换热站的整合。
  对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自建的换热站,各级供热管理部门要与权属单位签订责任书,确保供暖不出问题;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小区自建自管的换热站,建设(或管理)单位要与经营区域内的供热企业协商,经供热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交由供热企业直接负责管理或者代管;对于其他类型的社会换热站,可以采取出让、代管、入股等形式进行运营,逐步过渡到供热企业直接管理。同时,加强对新建换热站的管理,今后,所有新建住宅小区的换热站必须按照一体化运营模式由供热企业直接进行经营管理,服务到户。
       本报记者 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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