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取国资经营预算资金支持民生比例将达三成
因公出国人数公车数都得公开
2014年1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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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2月3日讯(记者 李虎 高扩 通讯员 丛培德 孔进 王进) 近日,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山东省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正式启动。意见要求,2015年起,县级以上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要全面公开。
  我省预算公开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除涉密信息外,全省县级以上政府要全面公开经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各级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应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并逐步公开部门支出绩效情况。
  2015年县级以上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要全面公开。乡镇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部门、单位要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详细公开包括项目支出在内的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内容。
  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持社会民生力度,2015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为10%,以后年度逐步提高,2020年达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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