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围剿”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
外埠建筑施工企业拖欠严重的,一律清出东营
2014年1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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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东营12月3日讯(记者 孙川) 近日,东营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并将成立专门办公室,通过多项举措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施以“重典”并全面“围剿”。 
  根据“围剿令”的要求,东营市住建委将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拖欠矛盾纠纷和隐患全面排查,排查的重点主要包括工程款支付、工程(劳务)分包、工程款及工资结算、农民工工资发放等情况。各施工现场需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知牌,载明内容包括总承包队伍、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在内的所有参建方单位全称及投诉受理电话。施工企业未与农民工进行工程量价结算的,限期七日内出具结算单据(应有项目经理签字),否则视为恶意拖欠。  据了解,“围剿令”针对不同的欠薪主体确立了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以首问、首办责任制为主,属于建设单位责任的,不予办理该单位新开工项目招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和房屋预售等手续;属于开发企业责任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记录企业不良行为,取消其参与各类创优评先活动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停止其资质升级、增项,降低资质等级乃至吊销资质证书。属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责任的,记录企业不良行为,取消其参与各类创优评先活动的资格,情节严重的,限制企业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投标资格,停止其资质升级、增项,降低资质等级乃至吊销资质证书。 
  对外埠建筑施工企业,情节严重的,一律清出东营建筑市场,并将其不良行为函告企业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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