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将建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档案
2014年1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2月3日讯(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交警宣) 3日,芝罘区在第十三中学召开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从会议上获悉,芝罘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芝罘区教体局、交警大队联合与各学校、幼儿园签订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70多所中小学、100多家幼儿园,建立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档案,摸清孩子上学的交通方式,确保孩子上学路安全。
  记者看到,责任书上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各学校、幼儿园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乘坐超速超员车、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农用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各学校、幼儿园要掌握本校(园)学生、幼儿上下学乘坐交通工具情况,建立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档案。每学期进行修订,发现有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农用车、报废车以及超载超员等违规车辆或家长合伙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情况,应立即向交管部门举报整改。
  学校和幼儿园组织集体活动需要租用车辆时,所租用的车辆必须经交警、交通等部门核准;要严格驾驶员的资格审查,落实“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等规定;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和司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运行承诺书;严格核定载客人数,严禁超载。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